关于公开比选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的公告
因凤台酒店景观品质提升的需要,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需招标景观园林设计单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园林景观设计单位参与比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范围。
凤台酒店园林、景观、停车场部分。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具有设计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业绩3个;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竞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提交竞选申请文件需包含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清单。
四、报送竞选申请资料。
(一)资料报送时间: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5月17日18:00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料报送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滨河南路上段41号(凤台酒店综合办公室)
五、比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
自报名截止时间第一个工作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竞选申请单位采取电话方式通知参与公开评比。
(二)公开比选
1.所有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竞选申请人于2018年5月18日10时00分在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C会议室递交密封后的报价书,由酒店代表和集团公司监督部门当场启封宣读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和报价符合性审查的竞选申请人以价低者为中选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相同报价,进行抽签确定中标人,抽签序号按报名顺序号确定。
2.中选设计单位确定后,将中选结果在四川广元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单位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的2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若中选单位未按时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选权,招标人另行确定中选供应商。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六、其他事项
(一)竞选申请人的书面报价清单包括向竞选人提供设计方案所有费用,包含竞选申请人承担的税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
(二)完全响应规定的期限。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滨河南路上段41号
邮 编:628000
联系人:赵 霞
联系电话:0839-3509032 传真:0839-3504423
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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