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阁县下寺汽车客运站改造酒店项目,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剑阁县下寺汽车客运站改造酒店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客运站。
3、项目规模:投资总面积3678平方米(可使用净面积2724平方米),分为新旧楼两部分,其中新楼可用二、三、四层,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主要用于客房、茶餐、接待大厅及其它功能配套。旧楼为两层,建筑面积约1378平方米,一层用于办公、员工住宿、食堂等后勤功能,其它多余门面对外招租;二层用于特色客房改造及其它功能性用房。
4、总投资额:400.00万元。
三、比选内容:
1、比选内容: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2、相关说明
2.1按照相关招标政策、法律、法规和专业要求解答委托人的咨询。因为委托人缺乏招标专业知识,如在招标工作存在不利于委托人的隐患或其他因素,受托人必须在服务过程中主动予以消除或纠正,确保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否则,视为违约。
四、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或企业;
②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8年 9月27日至2018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持资质要求资料报名。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10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C会议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身份证明,报价书。投标文件格式自理,投标文件份数为贰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5.5装订要求:以上资料密封完好加盖鲜章在会场提交监督人员审验。
六、报价要求
6.1 本次谈判为一轮报价, 最高限价为[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报价不得剑阁县下寺汽车客运站改造酒店项目招标代理最高限价。
6.2 招标代理费计算标准:工程中标价×基准费率×(1-下浮比例);基准费率是指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费率。
6.3 报价要求:参加竞争的单位申报下浮比例。
七、评委组成
1、评标及监督工作由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八、评审
1、评委对参加竞争的单位资格进行审查;
2、评委对参加竞争的单位报价进行审查,如报价符合以上报价要求者方为有效,再进入评审;
3、评委与参加竞争的单位在符合以上第2条及报价要求后,现场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选人。
九、中选与合同签定
1、评委经过比较、选择,确定符合本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承诺相等且报价最低的竞争单位为中选人;
2、在确定中标人后3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签定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书。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8981251707
广元市凤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